国家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通过技术审查

2009-12-14 16:19:59

12月1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召开标准审议会,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进行技术审查。来自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部规财司、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科技标准司高吉喜副司长出席了会议,并对标准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汇报了标准的编制过程、标准的主要内容、依据及对各单位意见的处理情况。审议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审查意见,审议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技术审查。审议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对于控制我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火电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审议委员会也对该标准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便其实施工作的有效开展。


信息部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