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之星》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0-04-01 12:08:28中环协[2010]31 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绿色品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我会决定于近期开展《绿色之星》主题宣传活动。《绿色之星》获证企业可依据自愿原则参加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caepi.org.cn)《绿色之星》专区进行为期一年的《绿色之星》获证企业及产品展示(图标广告及《绿色之星》获证目录页面链接文字介绍)。同时,可在《中国环保产业》杂志免费获赠一期彩色广告页面(每个企业限一个插页)。
二、收费标准
《绿色之星》获证企业参加本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绿色之星》专区投放图标广告和《绿色之星》获证目录页面链接文字介绍,活动期间实行特惠价格,费用为3000 元/年,期满可续签。
三、材料格式要求
1.网站宣传材料格式要求
(1)图标
- ①投放位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绿色之星》专区左、右两侧。
- ②图标大小(宽×高):162×73 像素。
- ③数量:每家企业限投放一个图标广告。
- ④图标内容:可为《绿色之星》产品或企业LOGO。
- ⑤企业提供制作图标的素材,由我会制作。图标格式可为:jpg、gif、png、bmp
(2)页面链接文字介绍
①页面链接文字介绍,由企业提供文字和图片,页面排版由企业完成,整体效果应整洁美观,也可链接到企业自身网站的产品介绍页面,链接地址请于材料上注明。
②图片可包括:公司外景和研发、生产、测试等部门的工作照、主要产品和样板工程照片、公司领导照片等等。要求图片清晰,像素不低于800×600 像素,格式可为jpg、gif、png、bmp。
2.杂志彩色广告页面格式要求
杂志彩色插页的规格为:210×285(宽×高,mm),各企业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公司名称,可附英文名称。
(2)公司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和电子邮件等。
(3)公司文字简介,不超过500 字(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广告。根据以上规定,期刊保留对文字进行最后修改的权利,以使广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可供设计师选用的有关图片资料,包括:公司外景和研发、生产、测试等部门的工作照,公司LOGO、产品商标,主要产品和样板工程照片,公司领导照片等等。要求图片清晰,不低于800×600像素,1600×1200 以上像素为佳,并配以文字说明。
(5)企业自行制作宣传彩页的格式要求
- ①成品尺寸:210×285(画面尺寸:216×291)(宽×高,mm)。
- ②颜色模式:CMYK。
- ③文件格式:AI(文字请不要转曲,如有特殊专业字体,请提供字体文件)、PSD(分辨率要求300DPI)。
四、材料提交
参加活动的企业可登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下载本文件及附件。将材料按格式要求制作并压缩名称为网站.rar 和杂志.rar两个文件包发送至我会《绿色之星》邮箱(caepilszx@126.com)。
五、协议及付款方式
参加活动的企业须填写《绿色之星》主题宣传活动协议(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寄至我会,并在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款汇至我会账号。
六、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马 辉 戴桃周
- 联系电话:010-51555016 010-51555190
- 传 真:010-51555015(传真)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 楼(百万庄东口)
- 邮政编码:100037 E-mail:caepilszx@126.com






